滁州市2019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0 17:25 作者:滁州市司法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对照对照全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和自评表中涉及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逐条逐项开展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9年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市司法局党组领导下,在市民生办的指导下,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61件,提前完成全年案件目标任务的107.5%。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564件,占案件总量的67.5%,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182件,占案件总量的32.3%,较去年同期增长33.8%。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5件,占案件总量的0.2%。社会律师承办案件4861件,占案件总量的71.9%。

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法律援助民生保障。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滁州市法律援助城乡困难群体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签订民生工程实施责任书,确定全市年目标任务6290件,细化目标任务,下达各县市区民生案件目标任务。完成民生工程资金测算,做好民生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各县(市、区)司法局先后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落实民生资金,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业务保障经费达769.4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52.1万元,增长率为7.3%。开展法律援助民生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活动。市司法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各地2018年度法律援助民生经费管理使用总体情况开展检查,建立法律援助个案评查制度,实施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的经费管理制度。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结案6134件,结案率90.7%,案件经费使用785.67万元,经费支出占比102.1%,其中办案补贴支出578.07万元,占比73.6%。

二是拓展服务领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滁州市十三五城乡居民基本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滁州市实施乡村振兴突破年行动方案》、《滁州市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滁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市效能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市司法局2019年度重点工作加以实施,纳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3+X”(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模式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定位,根据本地实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和人员“应驻尽驻”。全市10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村居(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99个,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成。

促进司法系统各项业务原有信息管理系统与网络平台互联互通,16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滁州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逐步实现我市司法行政数据与市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交换。12项公共法律事项纳入公共法律中心窗口办理,31项法律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依托“12348法网”,促进司法系统各项业务原有信息管理系统与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全市上线法律服务机构店铺222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829件。修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信息资源目录整合意见,对接“皖事通”等电子政务平台,开展全市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电子证照认领”和“数据清洗”,7家公证机构、27名执业公证员完成“皖事通”APP平台电子证照认领。统筹利用政务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分流热线平台统筹事项,及时接收并办理由省级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以工单形式导引的法律服务事项。市、县(市、区)保留、公示对外服务的法律服务热线号码,安排专业人员接听1-12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2万余人次6月,法考工作进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解答考生通过电话、网络咨询120余人次,在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为考生办理报名、资格申请、法考调档、证书申领、补办等各类法考事项近200余人次。

三是深化工作改革,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协作。

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组织律师值班咨询,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通知及《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告知环节、实施环节、监管环节工作。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在人民检察院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意见》,10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在市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的暂行规定》,加强在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机制中的衔接与配合工作。市法援中心实现在市看守所值班律师制度常态化,1-12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律师进看守所开展值班活动,共受理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转办法律援助申请71人次。

市司法局、市工商联成立滁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工作站,推进商会调解和维权工作对接,反映有困难需救助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诉求,引导涉及劳动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依法为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加强业务监管,提升法律援助民生绩效

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方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认真组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检视整改工作和中期督查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及民生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组织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经费管理使用总体情况检查,抽取全市128件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组织典型民生案例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和案件回访活动,截止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实现“零投诉”。加强监测通报,通过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案件,定期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目标任务履行情况及系统应用情况进行网上监测核查,通报情况,结合全省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指出的存在问题,制定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宣传分解任务,加强工作整改。印发《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普遍建立“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每名领导每年不低于一周的时间,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机构等地开展调研督导。建立工作联系点机制。市司法局领导干部每年每人至少联系1个县(市、区),县(市、区)司法局每名领导干部每年每人至少联系3个(含3个)以上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直接面对群众、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批评意见和意见建议。

五是推进品牌建设,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宣传。

联合印发《滁州市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有效覆盖农民工就业各行业及维权各环节,实现应援尽援,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采取先调为主,诉调结合等方式,积极受理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积极发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受理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诉求,努力做好服务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借力各种专项活动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宣传,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志愿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服务活动,宣传民生政策,发放维权资料,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受理服务,2019年,全市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72件,占案件总数的30.6%。

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五进三送”及专项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针对重点群体的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先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双提升暨民生志愿服务活动”,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先后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等志愿者联合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日”、“三八妇女维权”、全国助残日法律援助等公益宣传活动。围绕精准扶贫、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法援联创”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维权宣传手册、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市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民生工程政策和法律援助制度,印制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品10万余份,全市共组织开展民生宣传服务活动4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