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39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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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及《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1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公布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提升政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质量与水平,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我局今年政务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着眼我局机构改革调整,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支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薛峰二级调研员兼任主任,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市司法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目前,2020年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共587条。一是充实公开的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制度明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今年12月我局门户网站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扩充了精准扶贫专题专栏,有力地充实我局扶贫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公开时效。针对公开栏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于开设但并非常规性工作的专栏,也按季度给出情况说明。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司法工作重要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1月份加强对《滁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公示,9月份公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及相关考务信息及政策解读,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滁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申请方式、受理部门信息、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请表等。受理群众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写的申请表,同事也在政务服务中心司法窗口设置受理点。今年我局暂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本单位2020年度收到8件市民咨询,均已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当事人。一是规范答复意见。严格要求对所有咨询事件的回复,由专人负责部门信箱工作的办理与跟进,查收汇总分析、统一分配、整合资源,及时转达到具体承办人。答复意见实行多级审核,由撰写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三级依次进行审核。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展开培训,组织局机关政务信息培训,安排专人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通过典型案件剖析分析,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广泛征集重大条例办法意见。2020年公开征集4个重大条例办法,面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并按期向社会公开意见反馈结果。二是加强政策文件与重大工作事项回应解读。针对民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举办了滁州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事项解读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相关工作安排两场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开解读工作要求, 效提高了民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率,扩大了影响力。三是保障重大事项信息及时公开。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发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政府经费使用情况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保障,方便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制度规定。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滁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滁州市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监督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4%。落实相关保密制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在公开的同时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六)落实问题整改。加大日常监管,坚决落实政务公开问题反馈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收到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明细13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局机关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82

    14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2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尚有局科室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对于政务公开的反应较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缺乏重视,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深广度理解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深认识,多渠道调度政务公开工作。要定期开展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教育, 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抓政务公开也是抓社会稳定。要树立抓政务公开就是保障民生的理念,保障民生、发展民生不仅是要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照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定期梳理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通过单位工作群等方式多渠道实时沟通调度,进一步探索规范信息公开的受理、办理、审核、回复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以及优化办理的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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