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0:44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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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1号)等规定,认真落实省、市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公布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现结合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滁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chu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促进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深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市局领导多次带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就企业、群众关注热点现场解答。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846条。微博发布信息738条。主动公开部门文件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科室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二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并通过电话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耐心解释有关政策和具体情况。0件被行政复议,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2022年度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政务信息,按要求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信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全市司法行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民生工程公示”等特色专栏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

    积极接受监督管理,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检索发现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学习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着重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滁州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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