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11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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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滁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滁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chu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发布《滁州市关于推进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支持律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聚焦民生工程,按时征集《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滁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等意见。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积极落实新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相关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757条,微博发布信息9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修订完善《滁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安排专人解答业务咨询问题,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并根据实际情况结转下一年度办理,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有关要求,主动公开部门文件4条。及时发布宣传上级政策文件解读,今年以来,发布《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滁州市合法性审核意见落实工作办法》《滁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文件解读,主动解疑释惑,提升政策宣传解读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严格遵循公开制度,开设“基层动态”“媒体聚焦”专题专栏,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效果。及时回复回应民生诉求,今年以来政民互动平台共答复留言21条,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多条法考资讯及动态,持续做好互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

    积极接受民众监督管理,按时公布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司法行政工作调度会,剖析查找不足,统筹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和对外宣传力度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公开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政务信息公示,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工作质量水平,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滁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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