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10:44
    【字体:打印

    2023年,滁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效。市本级和全椒县、定远县3个综合地区,天长市和南谯区2个单项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总数居全省第一,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连续4个季度居全省第一;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商会人民调解、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先后在全国或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开展交流研讨,着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活动重要内容,纳入市委组织部专题培训计划及党校(行政学院)等重点课程,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持续增强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述法率达100%;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及2个配套细则,对1049名市管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测评,“述法+点评+评分”模式、述法评价工作经验获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

    (二)坚持示范带动,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制定《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制度支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基层法治建设推进会,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基层法治建设观察点、法治观察员工作机制获中央依法治国办推广。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力促法治督察成果落地见效。

    (三)坚持保障发展,持续打造高效诚信政务环境。实施“365天不打烊”服务,推行“企业服务包”制度,设立企业帮扶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出台《滁州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极优服务、极简审批、数字赋能、制度保障”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持续擦亮“亭满意”品牌。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累计兑现资金1862.1万元。“皖企通” 滁州分厅上线,发布政策文件314个、政策服务665个、“免申即享”项目611个、“即申即享” 项目54个,在线兑付各类奖补资金超4亿元、惠企1335家。开通“营商环境监督分线”,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超99%。

    (四)坚持服务大局,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制定市政府年度规章立法计划,按程序完成《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滁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完成《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我市“系统立法保护地方历史文化全方位助力文化强省建设”入选2023年度省行政立法十件大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0件。切实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全年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2128件,做到应审尽审;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园区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五)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入选2023年度省行政执法十件大事。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113个乡镇(街道)均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深化柔性执法改革,22家市直部门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356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75项、减轻处罚清单62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22项。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提升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委托行政处罚专项清理,采用集中评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体检执法案卷。

    (六)坚持依法治理,持续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坚持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律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20件,5件获评全省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优秀案例,市司法局、琅琊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表彰。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健全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机制,出台《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试点工作方案》《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促进营商环境不断向好。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着力打造具有滁州特色的“一站式”解纷体系,“警民联调室”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乌衣、府城、铜城三家法庭入选全省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覆盖城乡的四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全面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村居(社区)公证员试点入选2023年度省公共法律服务十件大事。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出台《“1+9+N”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98户。

    (七)坚持制约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议案3件、建议160件以及政协提案344件,满意率均超99%。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811件行政复议申请直接纠错率10.3%,约三分之一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审结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59件,败诉率7.69%,同比下降5.5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6%,同比上升32.1%。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协同聚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仍不均衡,公共法律服务能力还需提升,基层法治力量仍较薄弱。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力争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以及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奋力推动滁州法治政府建设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