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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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宣传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互通,展现依法行政工作成果,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加强我市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信息除及时在本地本部门网站公布外,还应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报送。

    二、基本要求

    注重信息报送质量。坚持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即发生即报送,并防止以偏概全,特别要防止虚假信息。

    保证信息报送数量。各县(市、区)政府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市直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重要活动;

    (三)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四)强化法制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五)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六)依法行政宣传培训情况;

    (七)参与处理涉法事务,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发挥作用的情况;

    (八)推进依法行政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九)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

    (十)与依法行政相关的调研报告、论文、执法办案心得等。

    四、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通讯员,专门负责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通讯员名单于331日前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信息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czfzb@126.com。报送信息有正式文件或其他书面材料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3820156

    五、结果运用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上报信息,定期编发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对质量高、价值大的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省法制办上报推荐。

    从今年开始,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积极报送信息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根据信息采用情况在考核时给予加分;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在考核时予以扣分。具体评分标准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中确定。

     

     

     

     

                             滁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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