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皖法宣办〔2022〕17号)通知要求,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滁州市司法局、滁州市法宣办共同组织开展申报推荐,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经推荐申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推荐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8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个。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11月20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法宣办反映(联系电话:0550-3042626,邮箱:czsfjfxk@163.com)。
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一、普法先进单位(8个)
1.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
2.国家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
3. 全椒县司法局
4. 凤阳县司法局
5. 南谯区司法局
6. 滁州市司法局
7.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8.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
二、普法先进个人(8人)
1. 舒 妍 天长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股长
2. 陆倩雯 定远县司法局办公室一级科员
3. 胡中皓 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股长
4. 邵先艳 明光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5. 姜 丹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法制股股长
6. 倪前文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宣教科科长
7. 李 军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科长
8. 郄 欣 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三、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个)
1. 滁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2. 天长市司法局
3. 琅琊区司法局
4.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