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3年度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7 15:47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滁州市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缴纳公证员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费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通过职称评审的公证员(通过中初级职称评审名单登录滁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收费标准: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三、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保存缴费凭证,后续将凭该凭证领取资格证书。缴费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3月4日前完成缴费。

四、缴费信息见附件。

    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pdf

滁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