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四向发力全面提升述法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4-05-08 08:30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2023年以来,滁州市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开展述法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述法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辐射带动,推动述法主体全覆盖。严格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部署,抓实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党政工作部门或有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做到“应述尽述”。同时积极拓宽述法主体范围,打通述法工作“神经末梢”,推动形成法治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力局面。截至4月底,天长、明光、来安、全椒4个县(市)实现乡镇(街道)述法全覆盖,全市共有2919名领导干部(县处级、乡科级)参加年度专题述法。

二是完善评议方式,提升评议结果精准性。落实专题述法评议规程、细则,坚持以“集中点评+现场测评”方式对述法主体进行评议。出席会议的领导重点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在“两代表一委员”、市场主体代表、法治督察员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协调小组部分成员等5类人员基础上,吸纳基层法治观察员和媒体记者进入评议团,评议团针对不同类别述法主体分类进行测评,评价结果当场公布。

三是加强载体驱动,实现考核测评信息化。贯彻落实《滁州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将市管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全市1005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了专项法治测评。相关考核程序纳入市委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管理系统,有效改变传统人工涂卡、人工计分的模式,实现系统对考核数据分类采集、实时分析、综合查询、汇总导出,减少人工考核的繁琐流程,有效提升考核工作效率。

四是坚持顶格推进,确保结果运用实效化。市委依法治市办汇总评议结果,一对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过程管理,督促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推动述法成果转化。将述法评价结果同步抄送组织部门,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内容,做到履职成效与政绩评价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