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助推民生工程有效实施

发布日期:2021-09-30 15:06 作者:滁州市司法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为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加强经费绩效管理,保障社会困难群体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实施,明光市司法局以开展《民生工程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针对项目实施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排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经费管理。根据《滁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明光实际,明光市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明光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在撤诉案件、律师值班补贴、跨地区办理案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补贴发放标准。

二是规范案件质量管理。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强化对案件承办人员的办案过程及案件卷宗材料综合评估,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评估结果入卷,与案件补贴挂钩。

三是规范补贴发放审核。成立法律援助补贴财务审核小组,财务审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组成,审核小组成员对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初审,特别是对疑难复杂特殊案件以及拟发放的补贴,财务审核小组认真研究,并形成报告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局党组会对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研究审核通过。

四是规范监督程序。履行公示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对经局党组研究审核通过的案件补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予以发放。

五是规范补贴发放方式。所有承办人员补贴均由银行打卡发放到具体承办人账户。

六是规范建立资金独立核算。对法律援助经费单列科目,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记账,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财务台账,及时足额发放案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