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开展人民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11 11:03 作者:滁州市司法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使命感,根据《安徽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天长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等级评定工作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各司法所、各调委会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对照评定条件进行申报,由司法所初评、司法局评定。

二是扩大宣传。组织各司法所线上线下联合开展宣传,将评定对象、评定时间、评定程序、评定条件、材料要求等进行发布,广泛动员、严格落实、按时报送。

三是全程跟踪。坚持应评尽评、宜评则评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调解员均可申报。要求各司法所、各调委会指导申报人员完整填报申报表、案件清单、承诺书及评定汇总表等。

下一步,天长市司法局将根据参评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顺利完成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同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