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徽

发布日期:2022-08-15 15:59 作者:滁州市司法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我们要学深悟透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根脉、理论精髓和实践伟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饱含丰富历史智慧,迸发无穷实践伟力,是指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五千年中华民族发展史和百年党史法治建设,具有深厚历史文化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谋新篇、开新局的伟大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和宏阔的理论视野,一方面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另一方面对百年党史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进行深刻总结,从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中国的法治道路,做到了历史和现实相贯通、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实现新飞跃。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沃土,彰显出强大实践伟力。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彻底厘清了关于党与法、政治与法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法治与德治、改革与法治、现代化与法治化、传统法制与现代法治、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一系列基础性重要关系,为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上澄清了理论误区、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下,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解决了法治领域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更加凸显出独特的思想魅力和强大的实践伟力。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实现民族复兴时代要求,是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的光辉思想旗帜。过去一百年,我们党带领人民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法与时转则善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们要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坚定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不断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二、切实增强法治安徽建设的引领力推动力驱动力

定位决定职能,职能决定方位。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党委法治机构、政府法制部门和重要政法机关,必须提升政治站位,做到高标定位,更好履职尽责,彰显使命担当。

(一)切实增强引领力,推动法治安徽一体建设。一是做好谋篇布局。紧跟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策需要,积极当好法治建设参谋助手,先后提请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五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推动以省委名义印发法治安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出台法治安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做好联动贯通。加强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建设,密切联系四个协调小组及相关责任单位,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推动各协调小组作用发挥。建立信息调研、请示报告、审批备案、督察考核等系列制度规范,在全国首创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制度。三是做好聚向发力。构建确立“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部门承办、市县深化”的目标任务实施体系,实现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形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依法兑现公共政策试点、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批品牌亮点。

(二)切实增强推动力,推动法治建设效能提升。一是提升立法质效。编制公布“十四五”政府立法项目清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签署首份政府协同立法合作协议。机构改革以来,共提请审查法规规章草案120多件。完成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修改或废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409件。二是提升执法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五大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184项,发布长三角地区文化、气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事项21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2021年重新犯罪率较上年下降4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提升司法成效。依法严格执行刑事判决,在全省监狱机关开展“减假暂”专项治理,清理“减假暂”案件36万件。组织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工作。四是提升普法长效。全面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三单一书”制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切实增强驱动力,推动法治建设根基夯实。一是当好法治人才选拔“输送站”。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平台,推深做实法治人才“选育聚留”工作。2002年以来,组织实施17次国家司法考试、4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省共4.6万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二是当好法律服务供给“主力军”。统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融合升级发展,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常态化“法治体检”服务,实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三是当好法治责任落实“督导员”。率先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委巡视巡察、精神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述职、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

三、坚持不懈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徽建设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在学懂弄通做实,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法治安徽建设的生动实践。

(一)以更大格局推动法治安徽建设落地见效。坚持目标导向,以全面贯彻法治安徽建设规划为牵引,着力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完善法治督察工作制度。坚持效果导向,推动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健全协调小组制度体系,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

(二)以更高标准聚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研究出台《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实施法治政府强基固本年、重点突破年、争创一流年活动,力争2024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数量保持全国第一方阵,18项营商环境指标全部达到全国标杆水平,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5%,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持续全覆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法院生效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率达100%。

(三)以更强担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落实《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突出法治思维,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注重企业视角,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需求,从准入准营、营商办事、纠纷化解、服务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体现安徽特色,落实落细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统筹实施公共政策兑现、政府履约践诺、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我省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打造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安徽样板。

(四)以更实举措推进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贯彻落实国家“八五”普法规划和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完善构建“大调解”格局为重点,深化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全面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及皖北“一杯茶”、皖中“六尺巷”、皖南“作退一步想”等特色调解法,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徽升级版。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探索符合省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安徽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实现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村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作者: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