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8 18:31 作者:滁州市司法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科学谋划工作。召开市司法局信用体系工作会议,统筹谋划年度工作,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分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以务实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本部门权责清单,配合市信用办完成双公示目录清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制定《滁州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惩戒工作,探索制定守信激励政策,各管理部门按月登记守信、失信记录。不断完善“双公示”机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后第一时间内完成公示。探索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制度,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优良信息”,在评先表彰、推荐社会组织任职中优先考虑,对“不良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等)律所和律师重点关注,强化监管。及时登录“滁州信用”网站,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2020年上半年我局120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已全部上传“滁州信用”网站。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常态化做好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及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收集工作,按月度完成上报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信用体系工作实效,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强化信用体系宣传,开辟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专栏,公布信用信息。16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滁州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逐步实现我市司法行政数据与市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交换。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6月14日开展2019年“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结合文明创建和入户宣传活动,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针政策及各行业规章制度,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参与度。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支持营商环境优化。

回顾2020年,市司法局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着个别业务部门重视不够、守信激励机制不健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以深化司法公信建设为引领,高标准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试点,推进依法治市智慧司法平台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促进依法决策、执法公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民调解等多点融合,能效叠加,全面推动司法公信建设。

一是加快司法行政信用体系建设。梳理分析司法行政工作所涉事项,协调配合省司法厅开发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时对接。对基础数据、业务事项数据、证照数据、档案数据进行清理、清洗、整合,确保各类数据“一数一源”、完整、准确、鲜活。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信息体系工作专业化队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培训和交流,认真学习信用体系相关文件,将文件精神学习到位,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责任压实到位。

三是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依托“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信用建设成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