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准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滁司许决字〔2022〕15号
滁司许决字〔2022〕15号
滁州市司法局准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轩石泉、琚贝丽:
你们通过全椒县石沛镇法律服务所向全椒县司法局提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执业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全椒县司法局审查,本机关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轩石泉、琚贝丽在全椒县石沛镇法律服务所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予以颁发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
滁州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8日
抄:全椒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