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滁司许决字〔2022〕16号
滁司许决字〔2022〕16号
滁州市司法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全椒县石沛镇法律服务所:
你所向全椒县司法局提交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全椒县司法局审查,本机关审核,认为你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全椒县石沛镇法律服务所合伙人变更为徐世民、轩石泉、琚贝丽3人。
滁州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11日
抄:全椒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