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司许决字〔2022〕11号
滁州市司法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定远县司法局:
你局关于定远县炉桥镇法律服务所许涛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注销许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证号:31208131109197)。
滁州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6日